张发改〔2021〕258号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张家川县龙山镇马黑曼村加工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龙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张家川县龙山镇马黑曼村加工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张龙政字〔2021〕153号)收悉。参考甘肃骄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龙山镇龙山镇马黑曼村加工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龙山镇龙山镇马黑曼村加工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龙山镇马黑曼村加工扶贫车间项目的建设是推进农业生产化、农村城镇化,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实现农业产业升级,形成农民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格局,进而推进农业的非农化、农村的城镇化、农民的市民化,富裕农民、改变城乡经济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龙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代码:2106-620525-04-01-280206
三、建设地点
龙山镇马黑曼村。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轻钢结构厂房一座,长37.5米,宽8米,高6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采用井桩基础。
(二)新建“L”型砖混结构管护室一座,高2.8米。建筑面积60平方米,采用井桩基础。
(三)新建铁艺围栏长110米。
(四)场地硬化400平方米(结构0.18米C25混凝土面层+0.1米砂砾垫层)。
五、建设工期
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10日,工期40天。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74.6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0.16万元其他费用4.49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道办事处帮扶资金。
七、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八、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接文后,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施工图、环评、节能等前期工作,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并进一步优化建筑、结构等设计,确保满足功能需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1、张家川县龙山镇马黑曼村加工扶贫车间项目投资估算表
2、张家川县马黑曼村加工扶贫车间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