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胡川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现的不足和整改方向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胡川乡党政办联系,电话:0938-7941002。
一、 基本情况
乡党委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乡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按照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加强领导,扩大宣传,认真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胡川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乡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分管副乡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我乡采用规范的发文稿,乡党委领导班子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的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乡党政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
2、制度和机制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经过讨论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胡川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胡川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并且查阅政府信息所需的各类表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涉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归档。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主要制定建立情况如下: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主要是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乡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
二是建立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制度。制定《胡川乡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制度》,明确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个体要求。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 制定《胡川乡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并按程序依次对待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合格,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公布。
四是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体制。在全乡范围内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地址,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此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考核奖惩挂钩等方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3、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根据县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要求,我乡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公布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乡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分类整理、系统上传,目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3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59条,包括农经财政、村建土管、民政保障、计划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等方面,其它信息47条。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乡政府显眼位置设立了公开专栏,将部分办事流程公示,使群众对办事流程一目了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文件;3、乡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5、重大项目建设的批准和实施情况;6、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7、工作动态;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1、政务公开栏。利用乡、村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各项工作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都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及时公开涉及的政策法规、文件、土地测量的面积等。及时公开各项内容,接受群众的监督。2、互联网。通过 “张家川县政府网”、“张家川党建网”“胡川乡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发布。3、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挂横幅、发放宣传公告等形式发布政府信息。4、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短信平台、工作简报、便民手册等形式,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四)、对多年以来政府信息的清理及公开情况:组织人员对近几年来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地清理和完善,并在乡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经过清理我乡没有出台不规范的文件。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方面,本乡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确保按时圆满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设立乡全程代理办事大厅为信息公开查阅、申请受理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自2016年1月1日起,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我乡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与各相关所站沟通衔接不够,造成一些有用信息没有及时上报。
(二)改进措施: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面向社会,便民利民;二要加强组织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要加快资源整合,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三要加强长效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