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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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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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5403733Z2023  时间:2023-01-18 16:18:41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张家川县阿阳大道147号医疗保障局416办公室;邮政编码:741500;咨询电话:0938-781898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扣医保部门职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切实满足全县参保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保障全县医保工作公开透明。
 
  1.主动公开
 
  2022年度,我局通过张家川县政府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张家川站、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县局办公楼显示屏、宣传单(册)和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公示工作。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849条,主要包括政务动态类信息32条,机构信息2条、政策文件21条,其他政策解读类信息79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2.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事件。
 
  3.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张家川县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体制机制保障,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医保工作透明度。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2022年度,我局主要依托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及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及时发布新信息。
 
  5.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有效提高信息公开水平。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部门。二是认真落实《张家川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实际,责任到股室,切实靠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2022年度,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评议结果为:满意。
 
  2022年度,我局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点不够突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中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重视程度不够,政务公开信息上传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足;内容和形式不够多样化,政策解读不够到位。
 
  2.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夯实主体责任,提高工作能力,确保信息及时上传;
 
  二是探索多样化公开方式,不断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让参保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确保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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