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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zjcrmzf/2024-0005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4-02-05
标  题: 张政办发〔2024〕12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张政办发〔2024〕12号 发布日期: 2024-02-26 16:30:08
 
 
张政办发〔2024〕12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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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24〕12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张家川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张家川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94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天政办发〔2023〕5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坚决防止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执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根源,加强整章建制,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坚持注重实效,立足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稳步提升各领域行政执法质量;坚持统筹协调,着力增强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全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大幅上升。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能力提升,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1.持续深化政治能力建设。各乡镇、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加强执法人员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实际问题,正确把握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加强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要将政治能力建设列入行政执法培训首学内容,持续推进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提升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素养,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县司法局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通过行政执法相关培训的人员不得申请行政执法证件,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收回或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推进执法示范创建活动。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制度。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考核,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每年第三季度前完成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的公共法律知识全员培训。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各乡镇、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统筹本乡镇、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每年一季度内完成本系统执法业务和技能培训计划制定工作,按计划督促指导下级行政执法机构执法技能培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全县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各乡镇、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本乡镇、本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及专门业务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应急处突等能力。

4.着力强化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实训。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各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年初制定本系统技能实训计划,组织开展本系统模拟训练、比武练兵等执法技能实训活动,年内组织开展本系统执法业务实训活动不少于一次。乡镇综合执法赋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将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纳入本系统相关执法业务培训范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带动提升乡镇综合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

(二)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修改、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本行政执法领域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强对本系统基准适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县级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对上级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予以合理细化量化。

2.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各乡镇、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法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县司法局要严格落实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标准和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及技术规范指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标准,指导各行政执法领域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提升各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探索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并向县司法局报送监管情况。

3.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各乡镇、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本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严控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禁趋利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使用行政强制措施,持续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准确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综合运用指导、告诫、建议、奖励等非强制手段督促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提升执法效果。县司法局要推动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实质化运行,进一步完善全县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4.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乡镇、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及时梳理形成各自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对照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县司法局汇总。2024年,由县司法局牵头,适时组织各乡镇、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对全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将专项监督情况报告县政府。

(三)建设监督体系,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

1.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县司法局要加强对乡镇、县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下级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强化对下级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按照国家和全省统一部署,制定县、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底前全县基本建成县、乡(镇)两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根据国家和省级立法进度,围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研究制定全县贯彻落实方案。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规范做好行政执法年度报告、案件统计、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工作。

2.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县司法局和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要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和行政复议监督衔接协作机制,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和重点案件,启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对行政复议被纠错执法案件启动执法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加强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的源头治理和整体预防。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共享机制,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沟通渠道,拓宽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途径。进一步落实县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四)加强统筹协调,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司法局要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协调职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各行政执法机关在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乡镇、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县政府赋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梳理。要进一步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2024年底前要对已下放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组织开展一次评估,对乡镇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时调整。要积极推进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建设。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建立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各乡镇、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年年初提出联合执法需求报县司法局汇总年度联合执法计划,不断推进跨部门、跨乡镇、跨层级联合行政执法。县司法局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五)立足工作实际,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提升信息化保障水平。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纳入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广使用。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和部署应用。积极探索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中心。对照全省统一行政执法数据标准,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

2.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加大对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县财政部门要对本级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落实及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3.加强执法队伍保障力度。科学研判执法机构工作任务和执法职责,合理调配行政执法力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要求,着力加强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和行政执法监督队伍梯队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职业保障,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相关保险。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推进《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的组织领导,及时将《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行动计划》和省、市、县《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举措,明确工作措施,逐项认领和分解任务,同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落实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组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对组织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各乡镇、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工作落实举措、工作台账及联络员名单于2024年2月29日前报县司法局汇总。

(二)强化督促考核。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督办问责,要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和法治督察工作计划,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法治建设考评综合评价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督办、调度、通报等制度,充分发挥督促考核作用,对组织实施不力的及时提醒、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工作严重滞后的乡镇、部门及人员,提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三)推进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国务院《行动计划》和省市县《实施方案》列入本乡镇、本部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的必修课程,采取多种形式推动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掌握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基层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为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提升三年行动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附件:1.张家川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协调会商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2.张家川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张家川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协调会商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涛锋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马兴周 县委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

     马明强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何 强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建元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秋红 县司法局副局长

马小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小平 县人社局副局长

赵掌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姚永栋 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副局长

苏 伟 县住建局副局长

马召生 县交通局副局长

张旭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东玲 县文旅局副局长

李 强 县卫健局副局长

喜 平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王乃萍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铁 柱 张家川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主要职责:加强对《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协调会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落实专班,具体工作人员如下:

主 任:李秋红 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

李玉明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股长

丁 妮 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业务股股长

高建宝 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综合股股长

魏小兰 县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股股长

工作专班负责协调会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具体推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协调会商领导小组及工作落实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文件解读:http://www.zjc.gov.cn/info/1621/9886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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