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24〕51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马创成(县委副书记、县长):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审计局。联系县委编办。
刘润斌(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自然资源、统计调查、信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粮食和物资储备、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机关事务、政务督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外事、国防动员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数据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能源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统计局、县信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党校(县行政学院)、县委社会工作部、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张家川县支局、县信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县阿阳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消防救援局),驻县银行、保险、电力等单位。
史奉天(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培训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供销、红十字等方面的工作。和副县长汪建全同志共同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同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局。
联系县红十字会。
马少雄(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族宗教、文体广电和旅游、融媒体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县沈遐熙革命纪念馆、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文联,甘肃新华书店张家川县分公司、县富民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赵燚(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东西部协作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东西部协作帮扶挂职干部和“组团式”帮扶人才。协助副县长刘润斌同志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副县长马永平同志共同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和副县长汪建全同志共同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分管县发改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共同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局。
杨涛锋(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征兵和民兵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分管县征兵和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县武警中队。
张勇(副县长):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副县长刘润斌同志负责政务服务、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和副县长马永平同志共同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和副县长汪建全同志共同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分管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共同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局。
马永平(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交通运输、水务、畜牧兽医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县气象局、张家川公路段、天运公司张家川汽车站、张家川火车站,驻县邮政等单位。
汪建全(副县长):负责商务、招商引资、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更新、城乡建设投资等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张家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乡更新中心。
联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川管理部、县工商联、县秦水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阿阳供水有限公司。
韩景红(副县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市场监督管理、民政、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副县长刘润斌同志负责财政、金融工作。
分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外国专家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协助分管县财政局。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档案馆,驻县通信、烟草专卖、石油等单位。
未列入的单位及机构,随归口管理部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管。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