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26〕28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马喜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马喜平同志任张家川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兼)、县能源局局长(兼)、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麻继武同志任张家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兼);
陈正红同志任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海金魁同志任张家川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兼);
马 鹏同志提名为张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人选;
果 磊同志任张家川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建中同志挂职期间任张家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1年(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
洪三姓同志张家川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兼)、县能源局局长(兼)、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兼);
马海荣同志张家川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兼);
王旭升同志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兼);
马喜平同志张家川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职务(兼);
杨海泓同志不再担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马小军同志张家川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毕志梁同志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苏旭辉同志张家川县梁山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