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帮扶项目形成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厘清资产权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根据《甘肃省帮扶项目形成的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工作指引》(甘农领办发〔2026〕27号)文件要求,现对龙山镇冷链物流园区10座冷库予以重新确权登记,原来的确权证书予以作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由张家川县裕登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承建的8号库,确权至龙山镇西沟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来的确权证书书张(2022)第010003号予以作废;
(二)2021年由张家川县鑫隆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承建的7号库,确权至龙山镇西沟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来的确权证书张(2022)第010004号予以作废;
(三)2021年由张家川县民安养殖专业合作社承建的6号库,确权至龙山镇西沟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来的确权证书张(2022)第010006号予以作废;
(四)2021年由张家川县忠树德农业专业合作社承建的4号库,确权至龙山镇西沟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来的确权证书张(2022)第010005号予以作废;
(五)2021年由张家川县平荣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承建的3号库,确权至大阳镇双庙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来的确权证书张(2022)第010008号予以作废;
(六)2021年由张家川县双庙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承建的2号库,确权至大阳镇双庙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来的确权证书张(2022)第010009号予以作废;
(七)2022年由张家川县烨茂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建的1号库,确权至龙山镇西沟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来的确权证书张(2023)第01168号予以作废;
(八)2022年由张家川县农源东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11号库,确权至龙山镇西沟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来的确权证书张(2023)第01166号予以作废;
(九)2022年由张家川县鸿源盛养殖家庭农场承建的5号库,确权至大阳镇双庙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来的确权证书张(2023)第01169号予以作废;
(十)2022年由张家川县德顺康牧业有限公司承建的10号库,确权至龙山镇西沟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来的确权证书张(2023)第01167号予以作废。
公告时间: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10日
监督电话:0938—7816166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