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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张家川县人大常委会2027年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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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6-09-23 16:15:51 来源:  作者: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好张家川县人大常委会2027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提升我县立法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公众参与度,使立法更好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服务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27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县各级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鼓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村(社区),以及立法联系点、基层立法联系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出立法建议。

二、征集内容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安排,立足自治县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打造民族地区转型升级示范区为目标,立足“农业优先型、生态功能型”发展定位,加力打造“四区两地一通道”,聚焦以下重点方面提出:

(一)特色产业与实体经济方面。围绕张家川红花牛全产业链发展、民族特色食品产业规范与清真食品质量提升、餐饮服务业品牌化标准化,以及现代饲草、中药材、特色林果等产业培育提出立法建议。

(二)城乡建设与基层治理方面。围绕城市更新、旧城区改造提升、西城区开发和特色小镇建设、停车秩序与公共停车设施管理、物业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立法建议。

(三)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后续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关山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污水垃圾处理提出立法建议。

(四)历史文化保护与社会建设方面。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马家塬遗址等文物保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和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提出立法建议。

三、征集要求

根据《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自治县内各级国家机关、政党、团体、组织和公民,均可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时,应当填写并提交《张家川县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建议书》(附后)。建议书应当载明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以及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对策、措施。公民个人提出的立法建议,可以只写明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初步建议意见。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止。

五、征集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相关资料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也可直接送达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通信地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行政中心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741500

联系电话:0938-7886141

传 真:0938-7886131

电子邮箱:zjcxrd@163.com

对于各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认真研究、充分论证,作为编制2027年立法计划的重要依据,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建议人反馈采纳情况。


附件:张家川县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建议书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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