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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2026年下半年廉洁征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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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6-07-31 16:33:14 来源: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作者: 编辑:
 

广大应征青年及家长:2026年下半年征兵现已全面展开,为切实纯正征兵风气,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廉洁征兵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廉洁征兵监督举报内容和方式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应征青年、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廉洁征兵法律条例

1.《兵役法》(2021年10月1日施行)第六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1)贪污贿赂的;(2)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3)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的;(4)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兵役个人信息的。

2.《征兵工作条例》(2023年5月1日施行)第三十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向社会公示拟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拟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服现役条件或者有违反廉洁征兵有关规定情形的,取消入伍资格,出现的缺额从拟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中依次递补。

3.《征兵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义务兵入伍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退回处理,作退回处理的期限不受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限制,因被征集服现役而取得的相关荣誉、待遇、抚恤优待以及其他利益,由有关部门予以取消、追缴:(1)入伍前有犯罪行为或者记录,故意隐瞒的;(2)入伍前患有精神类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艾滋病(含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等影响服现役的严重疾病,故意隐瞒的;(3)通过提供虚假入伍材料或者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的。按照前款规定作退回处理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函告原征集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报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后,由原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接收。

4.《征兵工作条例》第六十九条:国家工作人员、军队人员在征兵工作中,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其他违反征兵工作规定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二、廉洁征兵温馨提示

应征入伍靠的是自身过硬的条件,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如发现应征青年及家长有违反廉洁征兵行为的,一律取消应征青年入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纪律责任。在应征过程中应牢记3点:

1.当兵不需要花一分钱。参军入伍是尽义务、做贡献,不需要请吃一顿饭!不需要送任何礼品!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在征兵体检、政考、定兵等各个环节,如果发现有人违反政策规定,擅自放宽征集条件,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故意刁难,甚至有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等违规违纪行为,请及时举报反映,我们一定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做好举报人的保护工作。

2.“托关系、走后门”都是徒劳。应征入伍有严格的程序、条件、标准和要求,审批定兵也有着严格的定兵规范和原则。参军入伍靠的是个人素质,任何“托关系、走后门”的行为,都是徒劳无用的。

3.谨防上当受骗。征兵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兵入伍名额有限、家长送子女参军心切的心理,以及部分民众对征兵政策、流程不太了解的情况,以部队有熟人、有关系,能开后门等谎言,骗取适龄青年及家长的信任,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任何以征兵之名骗取好处、捞取钱财,只会是骗局,大家千万别相信!

三、廉洁征兵常见诈骗方式

1.谎称自己在军队的亲戚有权定兵。谎称自己在某部队内有将军或师旅团长等级别的亲戚,以有权定兵和提供兵员指标为幌子,骗取适龄青年和家长的信任,以入伍需要活动经费为由索要钱财。

2.谎称有关系可以通过体检和面试。谎称在医院或其它部门有关系,以可以帮助应征青年顺利通过体检、面试等为借口,骗取钱财。

3.冒充接兵干部或现役军官敛财。冒充前来接兵的“干部”,以能帮入伍青年考军校或提干为由,让应征青年及其家长主动将钱财送给他们。

4.打着当地征兵部门的领导幌子敛财。自称认识当地人武部的领导或其亲戚是武装部领导,打着能帮应征青年入伍的幌子,以需要活动经费为由索要钱财。

5.以能调换岗位等为由敛财。谎称在部队有关系,以能够帮助入伍青年调换岗位、工作调动为名骗取钱财。

6.组织团伙进行诈骗。组织诈骗团伙,一人当“托儿”,以花言巧语骗取应征青年及其家长的信任,其他人或冒充人武部干部或充当前来接兵的“干部”,让应征青年及其家长主动将钱财送给他们。

四、廉洁征兵禁止事项

(一)廉洁征兵“十不准”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二)廉洁征兵“十严禁”

1.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征兵工作。

2.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应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3.严禁借征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等财物。

4.严禁接受应征对象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5.严禁私自截留、挪用、调整征集名额。

6.严禁县(市、区)之间相互调整征集指标、去向。

7.严禁违规签署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等结论。

8.严禁未经会议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9.严禁借回访新兵之机组织购物、旅游等无关活动。

10.严禁私自与部队协商送不合格新兵。

五、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

1.甘肃省征兵办公室举报电话:0931—8977170

2.天水市征兵办公室举报电话:0938—8606029

电子邮箱:tssrmzfzbb@163.com

3.张家川县征兵办公室举报电话:0938—8606207

电子邮箱:zjczbb620525@163.com

六、廉洁征兵监督员

序号

姓名

人员类别

联系方式

1

马存香

政协委员

13051026182

2

孙志明

人大代表

13993817118

3

李珍

支部书记

13993832205

4

朱梓良

退伍军人

15101945074

5

马小梅

热心群众

19393878816

特此公告。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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