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领2025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资金的公告
为做好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创新,根据《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3)83号),现就我县2025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县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成立时间为截止申报之日不超过2年。
二、申报条件
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市场主体可申请一次性补助。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只有1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三、补助金额
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补助,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以上符合条件,且法定代表人为上述重点群体人员的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四、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场租费、通信网络费、开展员工培训、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五、具体要求
各市场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主动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和第三方审计机构监督。县人社局配合财政部门,按要求做好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及后续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联系人:马红梅
联系电话:0938-8879308
附件:2025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推荐表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