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23〕2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财会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天财绩〔2023〕14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县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完成后,按照检查程序及时向单位出具检查报告并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二、检查重点内容
1.主要检查单位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涉及以前年度的会计事项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可以延伸到以前年度。
2.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3.县属国有企业。重点检查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查伪造会计凭证、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
4.代理记账机构。重点检查代理记账会计工作信息质量,严查其是否参与会计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对象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川王镇政府
3.县阿阳供水有限公司
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尚诚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可以延伸到其他相关单位。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检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在实际开展检查时,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实施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检查工作时间安排,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工作报表及典型案例分析等文字报表资料。
(二)严格程序,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组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实行集中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做到检查结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处理处罚适当,有效提升检查工作质量,降低行政风险。
(三)加强部门沟通,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审计、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四)依法检查,加大检查公开力度。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力度,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震慑力。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肃工作作风。检查组要自觉遵守廉政规定,严格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实施财政监督检查,认真履行各项检查工作程序。严格遵守《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会监督干部队伍良好工作形象。
张家川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