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责任,提升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以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财监〔2022〕7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县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2年10月1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完成后,按照检查程序及时向单位出具检查报告并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1.县应急管理局
2.川王镇中学
3.县博物馆
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可以延伸到其他单位。
三、检查重点内容
1.主要检查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涉及以前年度的会计事项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可以延伸到以前年度。
2.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检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在实际开展检查时,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实施监督检查,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二)严格程序,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组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实行集中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做到检查结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处理处罚适当,有效提升检查质量,降低行政风险。
(三)加强沟通,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审计、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四)依法行政,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力度,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震慑力。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肃工作作风。检查组要自觉遵守廉政规定,严格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实施财政监督检查,认真履行各项检查工作程序。严格遵守《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会监督干部队伍良好工作形象。
联系人:李雪岩
电话:0938-7812509
邮箱:593410742@qq.com
张家川县财政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