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天财绩〔2020〕14号)要求,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选择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印发了《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张财发2020〔161〕号),《通知》明确了对县医院、县疾控中心、县担保公司实施会计监督检查。检查组采用与单位财务会计人员沟通了解,检查财务会计资料,核查账簿和会计报表数据,对比分析存在的问题等方法实施检查。通过一个多月的检查,发现单位在财会监督、会计核算、报表编制、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认定依据
(一)没有按照要求编制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余额对照表。按照财政部财会〔2018〕3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在2019年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时,首先要编制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并将科目余额对照表作为原始凭证用于结转2018年旧账,登记2019年新账。
(二)一些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比如:支付资产购入款项的同时,财务会计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从而虚增当年费用和累计盈余。
(三)会计报表的编制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单位只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缺少其他报表。会计报表上没有单位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财务会计应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预算会计应编制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四)一些资金收支存在原始凭证不健全的问题。比如:一些收入业务缺少商业银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到账通知;一些支出业务缺少授权支付凭证。
(五)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要求,及时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六)按年一次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比如:2019年3月购入的固定资产12685元,按年一次性计提折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
(七)单位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比如:重大经济业务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会计机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
二、提出的整改建议
(一)建议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3号)要求,编制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并作为2019年初登记新账的原始凭证。
(二)建议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实施会计核算。并对错误记账导致的虚增费用和结余事项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建议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四)建议单位健全原始凭证。
(五)建议单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六)建议单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七)建议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理事。
(八)建议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单位,切实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培训,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进行一对一交流辅导学习,提升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工作能力。
单位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要求逐条逐项落实整改,该完善的会计资料要完善,该调整的会计记录要调整。对不认真落实整改的单位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通过落实整改,督促单位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于10月30前将检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以及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报送到财政局405办公室。
张家川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