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承接市本级部分法定债务的决议
(2024年12月30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张家川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承接市本级部分法定债务的议案,会议同意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承接市本级部分法定债务的议案,决定批准承接市本级部分法定债务。
附件:承接市本级部分法定债务的情况汇报
附件
承接市本级部分法定债务的情况汇报
截止2023年底,天水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577.20亿元,全口径债务率136.78%,风险等级为黄色,为降低债务风险等级,市本级根据专项债券形成的资产所在地和实际受益情况,按照“谁受益、谁承接”的原则,天水市委常委会第63次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第43次会议审定了《天水市本级债务划转意见》,并已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将“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专项债券余额10000万元中的部分债务4000万元划转我县,并由我县确定1家单位承接该笔债务,以便开展全口径债务监测。
现计划由张家川县秦水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接该4000万元债务,承接后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8.64亿元,债务率68.07%,较承接前上升0.95个百分点,债务风险等级仍为绿色保持不变。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部分政府债务进行划转的函》天财金函〔2024〕9号相关要求,市财政将建立政府债务化解“以奖代补”机制,激励县区按期还本付息,确保市县政府信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