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财发〔2022〕59号
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
转发《天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县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天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天财采〔2022〕3号)随文转发,请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县直各部门于5月31日前,向县财政局报送本部门“2021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统计表”(附件2,各一级预算主管单位负责本本部二级预算单位的汇总),并按照文件规定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专栏进行公示。
张家川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