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监发〔2024〕47号
张家川县农家乐“百户示范、千户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深入开展农家乐“百户示范、千户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50条具体措施,聚焦全县农家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坚持分类施策、精准防范,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基层末端责任,集中摸清全县农家乐行业底数,建档立卡,规范管理,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有力推动全县农家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农家乐“百户示范、千户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专班,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农家乐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组 长:马创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马少雄 县委常委、副县长
汪建全 副县长
成 员:窦亚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翊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建元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海荣 县住建局局长
李志恒 县文旅局局长
马喜平 县卫健局局长
马向阳 县工信局局长
李嫦娥 县商务局局长
马文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文相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乔 栋 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 军 张家川镇镇长
马小军 龙山镇镇长
妥宝玉 恭门镇党委书记
张丰怀 马鹿镇镇长
魏金者 梁山镇镇长
张志荣 马关镇镇长
马建光 大阳镇镇长
李 云 川王镇镇长
赵 晖 胡川镇镇长
杨 帆 刘堡镇镇长
尚立军 张棉驿乡乡长
马 鹏 木河乡乡长
高 鹏 连五乡乡长
李旭春 闫家乡乡长
蒲小亮 平安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排查整治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李翊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耀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排查整治期间日常工作;巩固提升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李志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巩固提升期间日常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行政许可。农家乐房屋建筑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是否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开展KTV娱乐服务是否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开展餐饮服务的是否依法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等。(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居住间是否与其他可燃物保持适当的防火间距。装饰材料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敷设在可燃构建物上;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用煤安全。燃煤进货渠道是否合理,煤炭质量是否合格,烧煤采暖设备是否安全,是否加强烧煤设备使用宣传教育,是否有针对性地对农家乐从业人员开展一氧化碳中毒抢救流程培训。如遇一氧化碳中毒者,能够及时做好相关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燃气安全。是否安装报警装置,是否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燃气热水器是否安装在浴室内等突出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食品安全。经营场所食品生产加工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经营者是否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要求经营主体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日常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自查自纠;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营业性场所是否存在超员经营现象;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对入住人员是否查验身份证件,落实实名登记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八)安全培训。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职责,依法按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农家乐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排查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农家乐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问题处置闭环管理。
(一)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农家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全县农家乐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档立卡,负责农家乐经营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安部门负责农家乐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违规经营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三)住建部门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部门联动,督促有关部门、属地做好用于农家乐的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强化信息共享。
(四)商务部门负责督促农家乐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由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具备资质的企业负责安装并指导用户掌握使用方法。督促农家乐建立自用气检查台账,做到依规操作,落实安全用气各项措施。农家乐燃气安全整治,参照相关要求,对涉及餐饮场所的落实好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配置工作,并确保所用燃气类设施设备符合法规要求及技术标准。
(五)文旅部门负责星级农家乐旅游开发和宣传推广工作,督促星级农家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星级农家乐规范经营管理,按照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对管理滑坡、不符合标准的星级农家乐,进行摘牌并公示。
(六)卫健部门负责对农家乐卫生防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指导农家乐落实常态化卫生防疫措施,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以及住宿农家乐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工作,配合调查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七)消防救援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依法对农家乐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抽查,督促开办者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八)网信部门负责处置农家乐安全生产事故舆情,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农家乐安全相关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有关农家乐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科学知识。
(九)工信部门负责全县煤炭市场的管理,加强燃煤设备使用宣传教育,对农家乐燃煤进货渠道是否合规、煤炭质量是否合格进行监督检查。
(十)电力部门负责农家乐安全用电知识普及、管理,检查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敷设在可燃构建物上,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
(十一)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农家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培训,醇基燃料安全使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做好重特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摸底建档阶段(2024年5月4日—5月6日)
1.建档立卡。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全县的农家乐数量及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摸排情况报市市场监管局汇总,建立全县农家乐信息库。
2.核查证件。由相关部门在摸底建档的同时,逐一查看农家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鉴定、房屋安全鉴定等证件是否齐全,排查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造册登记并发放整改意见书。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5月5日—6月5日前)
1.建立对账销号机制。与摸底建档工作同步进行,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家乐和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天市监发〔2022〕159号)要求,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农家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加强对排查发现隐患问题的督促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对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将其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实施挂账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每周跟进整改情况,确保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2.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开展“千户整治”行动,严查违规经营行为。对逾期未改或拒不整改的农家乐,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持“一案双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违规经营、无证经营等问题,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典型案例曝光。由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集中曝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和严重失信等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县级主流媒体曝光,组织媒体记者参与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6月6日—6月底前)
开展“百户示范”创建行动。由县文旅局牵头,各乡镇对辖区内的农家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巩固提升,实现全县农家乐经营、消防、住房、食品卫生等符合各项要求。开展示范创建行动,由农家乐经营单位申报,各部门参与,进行验收评估,对全县优秀农家乐进行示范创建、评选、挂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细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党政同责,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决扛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各乡镇要迅速开展辖区内农家乐摸底排查和建档立卡工作,逐户登记造册、明确包保责任干部,乡镇政府逐级作出承诺,上报摸底排查情况,确保做到首次摸底排查不漏一户,新增农家乐要在开业后一周内报备。
(三)坚持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调动工作力量,以开展农家乐安全监管工作为契机,既要消除已发现的风险隐患,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检查,强化重点区域、重要场所、敏感区域、薄弱环节消防安全管控,彻底整治农家乐安全隐患重点问题;又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科学评估前期工作成效,把问题整改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防止农家乐风险隐患反复。
(四)严格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工作,加强跟踪问效。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整治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乡镇和部门,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张家川县商务局
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
张家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