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及下达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23〕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此次发放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象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范围、标准及依据。根据省级分配下达的一次性补贴资金额度,此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作物为小麦,县域内补贴标准统一,在前期已开展的2023年实际种粮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小麦播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为17.9元/亩。各乡镇补贴资金金额以上报县统计局2023年小麦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进行综合测算。
三、具体要求
各乡镇在收到本《方案》后7日内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上报本乡镇实施方案。同时严格按照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工作流程填报系统,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写承诺书对上报资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各乡镇在资金到位后及时督促乡镇信用社营业厅尽快将资金兑付到农户“一折(卡)通”账户,并将信用联社营业网点发放成功清单和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导出发放清册并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文件链接:http://www.zjc.gov.cn/info/2001/8470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