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依据:依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函〔2023〕28号)、《天水市自然资源局转发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天资利发〔2023〕6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张家川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
定级范围:根据《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 1071-2022)规定:本次张家川县园地定级范围为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现状园地。本次张家川县园地定级中涉及的园地总面积397.65公顷。其中果园面积173.72公顷,其他园地面积223.93公顷。本次园地定级以现状园地范围为基准,确定级别数据。
定级目标:以张家川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以《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 1071-2022)、《林地分等定级规程(送审稿)》和《草地分等定级规程(送审稿)》为依据,利用基础数据、地理信息和野外实测等技术手段,全面摸清张家川县范围内现状园林草地的质量分布状况,分析各类园林草地的资源特点,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需要,综合分析影响园林草地质量的自然因素,揭示自然质量的差异,评定划分出园林草地质量级别,为科学管理园林草地资源、全面掌握园林草地资源质量、建立园林草地制度,促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提供基础支撑。
园地定级对象:张家川县园地定级对象为辖区范围内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园地图斑,园地总面积为397.65公顷,其中果园总面积为173.72公顷,其他园地总面积为223.93公顷,除恭门镇和马鹿镇外其余各乡镇均有分布。按乡镇分布来看,其中张家川镇园地面积最大,为187.75公顷,占全县园地总面积的47.21%;龙山镇面积次之,占全县园地总面积的33.42%;闫家乡面积最小,为0.19公顷,占全县园地总面积的0.05%;其余各乡镇园地面积占比均在6%以内。
林地定级对象:张家川县林地定级对象为县域范围内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林地图斑,林地面积总共为42945.46公顷,各乡镇分布均匀,其中乔木林地34868.36公顷,灌木林地面积1394.95公顷,其他林地面积6682.15公顷。林地主要分布在马鹿林场和关山林场,面积分别为13743.97公顷和5817.99公顷,分别占林地总面积的32%和13.55%;龙山镇林地面积最小,为131.51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0.31%。
草地定级对象:张家川县草地定级对象为辖区范围内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草地图斑,共有草地面积12905.22公顷,各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7932.25公顷,人工牧草地面积为18.31公顷,其他草地面积为4954.66公顷。恭门镇所占草地面积最大,为1704.84公顷,占全县草地总面积的13.21%;平安乡和关山林场面积次之,占全县草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11.43%和10.84%;连五乡草地面积最小,为143.96公顷,占全县草地总面积的1.12%;其余各乡镇草地面积占比均在10%以内。
文件链接:http://www.zjc.gov.cn/info/2001/11638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