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张家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一是持续强化政治理论水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治水、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各项水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全局的依法决策机制比较完善,水法规体系比较健全,水法治理制度保障有力,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水平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争取位于全市水利系统前列。二是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传达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时听取水利法治建设情况汇报,亲自研究水利立法、执法监督、“放管服” 改革等重大法治问题,严格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和法律顾问等制度。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抓具体,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三是精心安排部署。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落实局党组一把手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了本年度的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对我局法治建设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部署;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下发了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工作落实到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确保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年中及时召开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及时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一是统一规范各类审批、监管、服务事项,对水利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实行标准化管理,对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在县政府网站全部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国务院和省政府减权放权等情兄,认真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对应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全部下放。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明确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对象名录库完善了抽查模式风险分类模式、专项整治联查模式,各有关科室制定了抽查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从工作组织、程序规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方面为抓手,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 并责令整改,严格工作制度充分运用公示的市场信用信息将其有效利用到水利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上,努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三是积极认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今年以来,为完善“放管服”改革保障机制,县水务局组织人员,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对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部认领,共认领事项25项,认领率为100%。对认领的各项事项按照要求最大限度优化了办理时限和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及“全网通办”,通过开展各项事项“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编制整改,坚持按发现一处改正一处的原则,随时整改上报,做到了甘肃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事项编制零失误。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制度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保障程序公正切实转变行政职能,使行政职能向“服务型”和“法治型”转变,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措施,以“三化管理”为目标,努力在建章立制和具体落实上下功夫。一是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全面化。以建设“法治型水务机关”为目标积极建立完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坚持用制度规范各项水事活动。进一步完善了与行政执法相配套的《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问责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水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制度》、《执法监督和考核制度》,使我局依法行政得到全面提高。二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贯彻水利部《水政监察工作章程》,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水政监察人员工作守则》,并在实际执法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每一件违法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事实证据认定、法律条款适用、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文书制作、卷宗归档等严格按照规定程勃理,使以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得到纠正。三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人性化。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动文明执法,在依照法律法规严肃执法的同时,充分考虑和尊重当事人合法权利,尽量避免或减少因执法活动给当事人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影响,与当事人建立了良性互动关系。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岗前培训与考核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相衔接,准确把握程序启动、调查、证据、决定等环节,有效预防和减少程序性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说理式执法理念和方式,鼓励运用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等柔性方式,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从法律,做到行政复议零变更,行政诉讼零败诉。严格执行缴罚分离制度,遵守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清晰界定执法部门、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落实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执法人员档案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健全与司法、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推动水政监察参与行政许可项目勘察、会办涉水项目论证分析、完工验收等工作。健全执法检查与违法案件查处、许可审批与监督检查之间的工作衔接,强化队伍建设和工作改进。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一是认真组织普法学习,加强普法宣传。按照县政府印发的《全县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局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学法、 遵法、守法、用法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充分利用“3.22”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大力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紧紧围绕“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宣传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 营造依法治水、管水、护水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氛围,提高全社会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减少水污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抓好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宣传纪念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水利信访和水事纠纷化解工作。妥善处置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水利改革大局稳定,建立完善水事纠纷协调处理工作机制,定期预判分析可能出现的水事纠纷,把纷争处置在萌芽状态。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旗帜鲜明讲政治,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项研究部署,严厉打击河道内乱采乱挖等行为,将专项斗争与净化政治生态、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行业形象、协同依法打击、规范行业监管、提升治理水平紧密结合,扎实推动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不断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结率、满意率达 100%。加强部门内控,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对权力集中部门实行分岗设权,推进定期轮岗和流程控制。实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县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全部知悉文件内容,自觉用文件精神指导工作。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上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与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放管服” 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水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还需加强等短板和问题特别是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没有专职水政监察队伍等依法行政观念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和案卷评查工作还需要完善执法责任制的考核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健全规章制度管理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和落实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提高水利制度建设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积极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做好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我局涉及证明事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作出重大决策的程序、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以及追责问责等要求。同时,建立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水利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要对外合同的签署等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三)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对本单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作出调整,进一步精简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扎实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平台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录入工作,不断规范了水行政执法程序。四是加快、联动审批体系建设,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简化审批条件,提高审批实效,将我局所有行政审批纳入联动审批体系建设。二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为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建设服务型机关,认真执行依法行政,依规开展行政审批。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管理,坚持把行政执法工作与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水行政决策、水行政审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管理水事活动的能力。
张家川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