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水发〔2023〕27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关于《张家川县农村供水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报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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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水发〔2023〕27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关于《张家川县农村供水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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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9132501D2023  时间:2023-04-03 10:32:01 来源:  作者:
 

张水发〔2023〕27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关于《张家川县农村供水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报告
 
县乡村振兴局:
 
  为了全面提升张家川县农村供水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工程抢险救援、突发事件等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妥善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处置各类供水事故,确保正常供水,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良好的运行,特制定《张家川县农村供水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现将预案随文上报。
 
  
 
张家川县水务局
2023年2月9日
 
 
 
张家川县农村供水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为了确保张家川县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及时、有序地应对极端天气和不可抗力对供水设施的影响,切实保障农村供水安全,能迅速地开展预防和抢修工作,避免或减少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有序应对、快速抢修”的原则,全面提高张家川县农村供水工程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工程抢险救援、突发事件等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妥善处置农村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良好的运行,根据《张家川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农村供水现状,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
 
  编制目的:做好各类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保证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以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制依据:张家川县农村饮水工程工程抢险应急预案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张家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址变迁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其他原因导致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指跨乡镇、跨流域的集中供水工程。以村、自然村的单村供水工程可参照执行。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被动控制向事前预防转变,不断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2)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因地制宜,部门联动,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3)坚持以提供农村供水保障为首要目标。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4)坚持实行全民参与承担农村供水防灾减灾应急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二、险情分级
 
  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生倒虹吸、管道断裂、蓄水池决口、长时间停电、水质严重污染,危及工程安全,导致工程发生灾害时,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事故一般划分为三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
 
  1.Ⅰ级红色预警,因停电、短路,造成机电设备无法启动,水源(主要指水库水源)工程、水处理工程、蓄水池、主管道(2000米以上)等设施出现位移、裂缝、破裂等险情,工程无法正常运行,造成区域性供水中断的;
 
  2.Ⅱ级橙色预警,供水管道(2000米以内)及设施因地质变化、人为损坏,造成整村供水中断的;
 
  3.Ⅲ级黄色预警,供水管道断裂、阀门等设施失灵或破损,影响部分农户供水的。
 
  三、组织体系
 
  (一)县水务局抢险应急机构及职责
 
  成立由县水务局局长麻智斌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及6个基层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张家川县农村供水防灾减灾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两组三队”,即:应急办公室,技术指导组,物资保障组,东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抢修队(马鹿梁、平安梁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所全体职工)、中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抢修队(刘堡梁、渠子梁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所全体职工)、西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抢修队(龙山、连五梁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所全体职工)。
 
  应急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马建荣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抢修领导小组“二组三队”的组织协调,文件材料的起草、整理、归档以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技术指导组:设在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由苏永明站长兼任组长,具体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抢修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物资保障组:设在县农村供水综合服务中心,由王旭峰副站长兼任组长,具体负责农村供水应急抢修物资的调拨、机械设备的协调调度工作。
 
  应急抢修队:分别依托各基层供水管理所,成立东部、中部、西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三个应急抢修队。三个抢修队要按照“应急抢修预案”规定和应急办公室的调度指令,无条件地及时组织人员、机械和设备到达现场,并主动排查供水故障,限时开展供水应急抢修。
 
  (二)乡村应急抢修机构及职责
 
  由县水务局汇报县政府同意并安排各乡镇和村委会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辖区村主任为成员的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抢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急抢修期间的群众组织、管道开挖、停水信息通知、督促群众临时储水等工作。
 
  四、预防监测
 
  抢险应急办公室在接到供水预警,由办公室主任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初步的分析研判,并根据判定的故障等级,在第一时间上报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同步通知“二组三队”按照各自职责组织人员,调度抢修设备、材料、车辆,做好出发及抢修准备。
 
  五、抢险应急的响应
 
  (一)Ⅲ级黄色预警的响应
 
  1.根据初步判定,由应急办主任立即通知供水故障所在区域基层管理所。该所所长必须按照应急抢修各项要求,带领本所抢修人员1 小时内赶到现场,配合当地干部、群众排查故障点,统计受停水影响的农户,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反馈应急办公室。
 
  2.应急办接到现场情况反馈后,及时上报应急办主任。经判断应启动Ⅲ级黄色预警应急抢修的,由应急办主任下达Ⅲ级应急抢修启动指令,指派供水故障所在区域所需车辆、设备和材料,并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修。
 
  3.供水故障所在区域基层供水管理所负责人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后,及时向应急办主任汇报预案启动及现场情况,并将停水方案报应急办主任审批同意后,指挥现场抢修人员实施停水作业,由故障区域基层管理所通知相关村委会,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停水作业计划,督促群众做好临时储水工作,同步按抢修方案实施抢修作业。供水故障所在区域基层供水管理所负责人应全程进行现场协调督导抢修工作。
 
  4.由现场抢修组按抢修方案在6小时内完成抢修作业。
 
  (二)Ⅱ级橙色预警的响应
 
  1.根据初步判定,由应急办主任立即通知供水故障所在区域基层管理所。该所所长必须按照应急抢修各项要求,带领本所抢修人员1 小时内赶到现场,配合当地干部、群众排查故障点,统计受停水影响的农户,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反馈应急办公室。
 
  2.应急办接到现场情况反馈后,及时上报应急办主任。经判断应启动Ⅱ级橙色预警应急抢修的,由应急办主任下达Ⅱ级应急抢修启动指令,指派供水故障所在区域所需车辆、设备和材料,并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修。
 
  3.供水故障所在区域基层供水管理所负责人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后,及时向应急办主任汇报预案启动及现场情况,并将停水方案报应急办主任审批同意后,指挥现场抢修人员实施停水作业,由故障区域基层管理所通知相关村委会,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停水作业计划,督促群众做好临时储水工作,同步按抢修方案实施抢修作业。供水故障所在区域基层供水管理所负责人应全程进行现场协调督导抢修工作。
 
  4.由现场抢修队按抢修方案在12小时内完成抢修作业。
 
  (三)Ⅰ级红色预警的响应
 
  1.根据初步判定,由应急办主任立即通知供水故障所在区域基层管理所。该所所长必须按照应急抢修各项要求,带领本所抢修人员1 小时内赶到现场,配合当地干部、群众排查故障点,统计受停水影响的农户,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反馈应急办公室。
 
  2.应急办接到现场情况反馈后,及时上报应急办主任。经判断应启动Ⅰ级红色预警应急抢修的,由应急办主任下达Ⅰ级应急抢修启动指令,依次通知第二、三应急队负责人调集所需车辆、设备和材料,并分别赶赴现场配合派供水故障所在区域所在抢修队抢修。
 
  3.供水故障所在区域基层供水管理所负责人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后,及时向应急办主任汇报预案启动及现场情况,并将停水方案报应急办主任审批同意后,指挥现场抢修人员实施停水作业,由故障区域基层管理所通知相关村委会,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停水作业计划,督促群众做好临时储水工作,同步按抢修方案实施抢修作业。技术指导组负责人应全程进行现场协调督导抢修工作。
 
  4.由现场抢修队按抢修方案在48小时内完成抢修作业。
 
  六、应急抢修现场区域设置
 
  针对应急抢修现场人员、车辆、机械多的情况,为避免造成场面过于混乱,杜绝安全隐患,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布置应急抢修施工范围。
 
  1.施工作业区:在施工工作坑开挖区域的周围,应按现场管理的要求设置围挡与警示标志,摆放要规范鲜明。
 
  2.抢修机械车辆停放区:结合现场环境,应安排适当场地,停放施工中暂时不用的车辆机械,为施工区域提供更大的空间,以利施工进度与调动部署。
 
  3.材料工具摆放区:将所需材料物资、抢修工具在特定区域集中放置,摆放要整齐,派专人看守,以防丢失。
 
  4.工作人员待命区:现场抢修人员要服从现场总负责统一调配,在固定区域原地待命,不得到工作坑区域随意走动、 坐卧,影响施工。
 
  5.所有围挡、警示牌、隔离带等按要求搭设摆放,夜间抢修施工时要保证照明充足齐全、警示灯闪烁,警示牌的摆置要与施工地点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
 
  七、应急抢修安全防护措施
 
  1.由应急抢修队统一划定处置范围,设定明显标志、围挡,夜间抢修,设置警示灯,围挡现场,疏散围观群众,与抢修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围档内,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2.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员,随时查看地表活动、防止发生塌方及人身伤害事故。机械操作、电力设施等要有专人进行防护和指挥,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劝阻非抢修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影响施工安全。
 
  3.受施工现场环境、场地所限,应设立 1-2 名专门人员,佩戴袖标,疏导周边交通,以缓解因施工带来的交通堵塞,确保抢修顺利进行。
 
  八、应急抢修后勤保障
 
  1.通讯保障。应急抢修人员要确保24 小时可通话,不得无故关机。各基层管理所负责人要确保 24 小时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应急调动指令。
 
  2.现场物资保障。由局应急抢修领导小组与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共同负责应急抢修物资的储备,分类存放、统一调度使用,确保各类抢修材料充足。设专人专职负责发放应急物资与材料,不间断值班,确保随时可取,并据使用情况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出补充计划及时补充不足的物资与材料。
 
  3.现场服务保障。应根据应急抢修故障等级和施工难度,在现场设置必要的帐篷,以及简易坐卧设施及卧具。开工后应及时安排抢修人员就餐事宜,确保饮食安全。及时安排解决现场饮用水和卫生清洁用水问题。在高温天气应及时配置防暑降温药品、寒冷天气配备防寒保暖装备设施。及时清理现场生活垃圾,适当安排清洁入厕区域,保证环境卫生。
 
  4.供水保障。对于抢修时间长且无临时储水条件的,由应急抢修领导小组调配送水车专人送水,并及时将送水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确保当地群众能够及时解决用水。
 
  九、应急抢修现场清理及资料整理
 
  应急抢修完成后应立即回填夯实土方,并将余土回填堆拢成型防止意外发生。抢修人员撤离前应将抢修现场清扫干净,不留污水、杂物、渣土。同时,应及时收集整理应急抢修过程中的技术资料、影像资料。详细记录处置全过程,分项整理汇总,在应急状态宣布结束后,及时整理提交处置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故障概况、事发原因、故障造成损失情况、应急处置过程、应急工作经验、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今后应当采取的措施和紧急处置工作的改进建议。
 
  十、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水务局负责管理,并适时组织评估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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