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张家川县闫家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家川县闫家乡人民政府联系,邮政编码7415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准确、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精度,提高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广泛搜集各站所信息,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时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我乡通过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张家川县政府网站闫家乡政务公开子站、天水日报、天水晚报、天水在线、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38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35条、机构人员信息1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乡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配齐工作人员,靠实工作责任,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指导、监督全乡信息公开,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明确报送要求,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和安全。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内容,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配套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于重大政策措施、重要方案、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工作,乡政府将在决策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重点做好目录内容保障更新工作,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政府有关工作数据等。
三是及时回应舆情和热点问题。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人民来信反映的热点问题等,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四是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对本单位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党和政府的权威政策、文件、信息解读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回应,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五是改进解读方式。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六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和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体渠道作用。政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乡积极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抓紧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内容,不断加强平台完善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全乡概况、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财政信息、各类工作报告及时更新完善,并持续做好子站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文件,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按照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政务网站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乡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副乡长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政务公开的全面工作,副组长具体抓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同时,有效发挥监督评议小组作用,由乡纪委牵头,党员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监督评议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并取得成效。不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层层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合规合理合情,不定期开展涉及社会主体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排查工作,切实维护好政府机密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2024年度,我乡在全县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工作中等次为:合格;社会各界对我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评议结果为:满意。
2024年度,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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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深入,一些信息内容质量不高,存在“有就行”的思想误区。
2、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公开内容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自查自纠。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逐个栏目标注更新时间,按时间截点及时更新,每月月底进行逐个栏目自查,做到不缺不漏。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发布条数较少的栏目进行补充完善,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扩大覆盖面,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逐步加大公开力度,对各项栏目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力争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按规定全面公开。
2.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坚决杜绝推诿敷衍行为。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jc.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张家川县闫家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张家川县闫家乡闫家村41号闫家乡人民政府办公楼101室,邮政编码:741502;咨询电话:0938-793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