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加强城区“门前四包”管理的通告
为有效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创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城区“门前四包”管理通告如下:
一、凡本县城区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的“门前四包”要求,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环境整洁,主动清除废弃物等,禁止乱扔乱倒;负责门前责任区的市容管理,禁止倚门经商;负责门前责任区的秩序维护,禁止乱停乱放;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绿化维护,禁止践踏损毁;负责维护各类公共设施,禁止乱刻乱画。
三、对不履行“门前四包”责任的,按照《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处以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服从管理,辱骂、殴打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张家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