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张家川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张恭二级路南川段路边有人正在耕地内修建房屋。经查,建设当事人系木河乡村民马某,其私下买卖南川村民土地,在未办理任何相关建设规划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修建。执法人员当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马某立即停工整改。
6月9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现场检查时发现,马某无视警告,已浇筑起钢筋混凝土基础,砌起了部分墙体。再三劝阻无果后,6月10日,县执法局组织人员对违法建设依法进行了拆除。拆除立柱19根,墙体1面,面积150余平方米。
目前,该处违建地上建筑已全部拆除,当事人其他违法行为已移交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