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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rmzf/2023-0016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8-18
标  题: 张政办发〔2021〕63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张政办发〔2021〕63号 发布日期: 2021-08-26 10:37:49
 
 
张政办发〔2021〕63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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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21〕63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张家川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张家川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为全面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相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分为A类和B类。(见附件2、附件3)
 
  三、计分办法与分值标准
 
  (一)计分办法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采用权重赋分制、加分制、减分制综合运用计分办法。
 
  权重赋分制:一级指标按照满分100分设置各自权重分值,二级指标按照所属一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三级指标按照所属二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
 
  减分制:常规工作采用减分制。一级指标减分上限为自身权重分值;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减分上限可突破自身权重分值,不可突破一级指标自身权重分值。对于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失职的,单独设置重大扣分项。
 
  加分制:亮点特色采用加分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项工作,给予加分。加分分值单独设置,一般不超过所属上一级指标权重分值的20%。
 
  (二)分值标准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各等次的分值标准:
 
  优秀:制度完备、流程高效、衔接紧密、工作有亮点、社会口碑好。综合评分90分及以上。
 
  良好:制度较完备、流程较规范、无明显短板、有一定特色。综合评分80—89分。
 
  合格:有基本制度和流程,能按规定完成基本工作,无明显短板。综合评分60—79分。
 
  不合格:制度不全、流程低效、有明显短板、有负面影响、被多次通报。综合评分60分以下。
 
  四、考核方法及程序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可实行全面考核,也可选择重点考核,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于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政务公开考核程序:
 
  (一)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小组;
 
  (二)考核小组提前15天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要求被考核单位开展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准备考核相关印证材料;
 
  (三)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核、网上检查、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四)考核小组本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填写考核评分表,提出初步考核等次建议,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五、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经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二)对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以及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提请县政府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由政务公开领导组或提请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措施要在接到通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下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1.不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3.对投诉人、调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4.违反法律法规,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造成严重影响的;
 
  5.政务公开中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
 
  附件1
 
2021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
 
(共56个)
 
  A类(15个):
 
  张家川镇、龙山镇、恭门镇、马鹿镇、梁山镇、马关镇、川王镇、大阳镇、胡川镇、刘堡镇、木河乡、连五乡、张棉乡、闫家乡、平安乡。
 
  B类(41个):
 
  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乡村振兴局、医保局、执法局、地震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供销联社、地方志编纂中心、畜牧中心、融媒体中心、城乡更新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红十字会、市建中心、房管中心、水暖公司、供电公司。
 
 
 
  附件4
 
被考核单位准备工作及印证材料清单
 
  被考核单位在接到考核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并提供相应印证材料:
 
  一、A类考核对象提供本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以会议或文件等形式专门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B类考核对象提供以会议或文件等形式专门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二、A类考核对象提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以及完成情况;B类考核对象中部分单位提供指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及有关参考样本或模板。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设置法定机构、法定职能的详情。
 
  四、内部机制建设详情,包括公文属性管理机制、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解读回应机制、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和运维管理机制等。
 
  五、本乡镇、本部门本年度制发非涉密公文详情列表(电子版),按体裁(发文字号)分类,列表要素包括公文全称、文号、公开属性、牵头起草股室、主动公开公文链接、解读文件链接、是否为非纯文字解读等。列表中,链接应为超链接形式;其他形式的解读,应做出专门标注。
 
  六、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详情,包括受理渠道、受理件数、处理期限、处理结果、涉及投诉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等。
 
  七、政务公开工作中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的,予以特别说明,特别是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附情况汇报及印证材料。
 
  八、当年考核通知中规定的其他准备工作及印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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