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木政字〔2023〕22号
木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旱作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张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4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2023年产业发展项目,按照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方案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旱作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高标准搞好今年项目实施工作,高质量推进全县农业农村工作。
木河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2日
木河乡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旱作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对象精准。扶持对象分为“三类户”、脱贫户、其他农户。
(二)程序规范。严格按照张财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主管部门实施方案认真实施,坚持项目落实资金管理制,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做到程序规范。
(三)监管有力。乡农业农村所发挥监管职责,要做好前期准备、项目启动,还要做好技术服务与指导,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尤其要做好资金的监管,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
(四)助农增收。要把项目融入到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当中,融入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中,通过扶持增添各类产业发展后劲,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综合效益,最大限度巩固农户收入。
二、建设内容
1、旱作农业到户补助资金三类户6.06万元,木河计划在在全乡10村,实施旱作农业303亩,其中杜渠 12亩,高山20亩,李沟 40亩,秋木30亩,桃园 55亩,下庞24亩,庄河 36亩,八卜30亩,坪王 25亩,店子28亩,上渠3亩,每亩补助200元。
2、旱作农业到户补助资金脱贫户37.34万元,在全乡9村,实施旱作农业1867亩,其中杜渠 200亩,高山150亩,李沟 400亩,秋木270亩,桃园345亩,庄河116亩,坪王80亩,店子村265亩,下庞41亩,每亩按200元补助。
3、旱作农业到户补助资金其他户28.58万元,在全乡9村,实施旱作农业1429亩,其中:店子81亩,高山50亩,李沟 200亩,毛家40亩,坪王380亩,秋木200亩,上渠187亩,桃园102亩,下庞189亩,每亩按200元补助。
三、实施步骤及时限要求
(一)项目启动阶段(3月上旬)。各村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于3月13日前将本村旱作农业项目资料(一式四份)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6月上旬)。项目实施方式采取先建后补,补助资金打入一折通的方式进行。一是申报审核。先由脱贫户申报种植面积,村委会调查摸底、核实认可、讨论研究、造册汇总、张榜公示后确定补助对象,并将资金到户花名册(表2),于3月底前将附件2纸质、电子版一并上报乡农业农村所核实。二是督促落实。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提早落实地块,购运物资,保证种植所需。并和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技术人员要及时跟进,扎实做好技术服务,要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适期早播,合理密植,提高播种质量,并积极做好查苗补苗、中耕除草、培土追肥、病虫害防治、测定产量、收获贮藏等生产管理工作,适时解决生产中的弱点难点问题,确保项目发挥应有作用。
(三)验收阶段(6月中旬)。乡镇自验,由乡镇政府牵头,乡村干部、群众代表对乡村振兴产业补助项目进行自验。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翻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系统总结、客观评价项目实施质量,出具抽验意见,并将这一环节作为报账的主要依据。
(四)报账阶段(6月中旬—7月中旬)。所有产业补助项目采取报账制。要严格按照《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县委办发〔2015〕61号)文件要求执行。一是各村提供符合要求的报账资料,严格报账程序,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二是要严格按照附件式样上报纸质和电子版,不得变更表样,便于汇总归档。三是各村提供的资料必须准确无误,若没有按标准上报,将退回直至符合扶贫资金报账要求为止,并对其真实性负全责。四是各乡镇会计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根据相关程序,办理报账手续。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村要将产业乡村振兴项目作为本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来抓,列入主要议程日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严肃对待,抓实抓好,切实将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各项目村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播、微信群等多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展产业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掀起发展特色优势富民产业的热潮。
(三)注重技术指导,加快项目进度。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将定期不定期深入项目村,奔赴田间地头,现场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积极为农户做好技术培训。各村要把握政策界限和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切实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
(四)做好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监管。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技术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在种植、入户核查等关键环节及时做好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切实做好乡村振兴产业资金监管,保证资金高效使用。各村要切实负起实施项目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络化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健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