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乡政字〔2023〕19号
张棉驿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全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的通知》(农牧发(2022)1号)要求,切实做好 2023 年全乡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2023年张家川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乡动物防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人病兽防、预防为主、应免尽免,落实完善免疫效果评价制度,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监测,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
(二)免疫的主要病种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同时,统筹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新城疫、牛气肿疽、羊四防等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三)免疫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
(四)免疫时间
春季集中免疫时间3月1日-4月20日,秋季集中免疫时间9月10日-10月20日。
二、免疫动物种类及程序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乡所有鸡、鸭、鹅、鸽子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1、推荐兔疫程序
(1)规模场
种鸡、蛋鸡:雏鸡14-21日龄时进行切免,间隔3-4周加强免疫,开产前再强化免疫,之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间隔4-6个月免疫一次。商品代肉鸡:7-10日龄时,免疫一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需加强免疫。 种鸭、蛋鸭、种鹅、蛋鹅: 14-21 日龄时进行初免,间隔 3-4 周加强免疫,之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间隔4-6个月免疫一次。商品肉鸭、肉鹅:7-10日龄时,免疫一次。鸽子等其他禽类:根据饲养用途,参考鸡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2)散养户
春秋两季分别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的易感家禽进行一次紧急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进行紧急免疫。
2、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采用GB/T 18936-2020《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规定的血凝试验(HA)和血凝抑制试验(HI)方法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5和H7 亚型抗体。
(2)免疫效果评价
免疫 21天后,HI抗体效价不低于1:16,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80%,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二)口蹄疫:对全乡所有猪进行0型口蹄疫免疫;对全乡所有牛,羊、鹿进行O型-A型二价天活口蹄疫疫苗免疫。
1、推荐免疫程序
(1)规模场
考虑母畜免疫情况。幼畜母源抗体水平等因素,确定幼畜初免日龄,如根据母畜免疫次数、母源抗体等差异,仔猪可选择在28-60日龄时进行初免,羔羊可在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犊牛可在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间隔4-6个月再次进行加强免疫。
(2)散养户
春秋两季分别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的易感家畜进行一次紧急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紧急免疫。
2、免疫效果监测
采用 GB/T 18935-2018《口蹄疫诊断技术》规定的方法进行抗体检测。使用火活疫苗免疫的,采用液相阻断 ELISA、固相竞争 ELISA 检测免投抗体:使用合成肤疫苗免疫的,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检测免疗机体。
(三)小反刍兽疫:对全乡所有新生羔羊、新补栏未免疫的羊只进行免疫。
1、推荐免疫程序
(1)规模场
新生羔羊1月龄后进行免疫,超过免疫保护期的进行加强免疫。
(2)散养户
春季或秋季对本年未免疫羊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羊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和受威胁区羊只进行紧急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羊可以不进行紧急免疫。
3、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采用GB/T 27982 2011《小反刍兽疫诊断技术》规定的 ELISA 方法进行抗体检测。
(2)免疫效果评价
免疫28天后,抗体检测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8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四)布鲁氏菌病:继续坚持检测净化策略,暂不实行免疫。
(五)狂犬病:按照《天水市大只免税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免疫工作。
(六)包虫病:继续坚持驱虫监测净化措施,不实行免疫。
(七)其他动物疫病:猪瘟、猪蓝耳病、羊四防、新城疫、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气肿疽等疫病可根据各乡镇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实施区域性强制免疫。
三、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工作
各村要切实做好以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的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重点对规模养殖场(户)、老疫区、候鸟集中区、养殖密集区、交通沿线等场所进行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动物疫情形势,科学应对动物疫情。
四、强化防疫技术培训工作
各村要在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采用会议培训、入户宣传等形式,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和自身安全防护培训,确保严格按免疫注射规范程序操作,做好消毒和注射针头更换,做好自身生物安全防护工作,防止防疫员感染人畜共患病事件的发生。各村要以宣贯新修订的《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和《甘肃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为契机,加大动物防疫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养殖场户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应尽的义务,进一步提升养殖从业者对人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意识。
五、严格防疫物资管理工作
要加强疫苗管理,按要求做好疫苗的运输、贮存工作。要做好疫苗、防疫物资发放记录,详细记录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在使用一些新供苗厂家的疫苗时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做好疫苗使用的安全性试验,详细记录,安全后再大面积使用。如发生严重疫苗过敏反应、注射疫苗引起畜禽发病、死亡等情况时,应及时逐级上报我中心。
六、建立健全免疫档案管理制度
要健全村级免疫档案,指导养殖场规范免疫档案,详细完整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消毒、监测、诊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等情况,做好动物防疫全过程“痕迹化”管理工作。
七、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各村进一步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防疫工作跟踪督办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证防疫质量。督查工作要结合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抽检的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加强免疫,及时全面整改。春季集中免疫期间,乡政府将组建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村动物防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在全乡进行通报。
附件:张棉驿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领导小组
张棉驿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附件
张棉驿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领导小组
各村委会:
为了加强对我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乡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张棉驿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尚立军 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田选贤 乡政府副乡长
张小兰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马 成 学区校长
王小东 乡卫生院院长
王启文 乡派出所所长
咸小红 乡财政所所长
马军军 乡政府秘书
师进虎 畜牧中心干部
李万宏 畜牧中心干部
张小赵 畜牧中心干部
李小军 畜牧中心干部
马宝荣 畜牧中心干部
黎承先 畜牧中心干部
马小亮 畜牧中心干部
张 新 张棉村党支部书记
马宝荣 上蒋村党支部书记
毛志军 和平村党支部书记
张岁平 庙川村党支部书记
贺彦斌 田湾村党支部书记
刘明明 东峡村党支部书记
哈安平 周家村党支部书记
马长宏 马夭村党支部书记
马永峰 盘山村党支部书记
马俊仁 喜湾村党支部书记
毛军强 先马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畜牧中心,张小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