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焕珍带领督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督查组先后来到市中医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部分乡镇村医疗机构,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等地,详细了解《中医药法》宣传、中医药服务能力、人才队伍建设、质量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
督查组强调,市、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医疗单位要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中医药发展面临的使命任务,深入挖掘中医药在健康、文化、经济、人文等方面的多元功能和价值,持续推动中医药事业守正创新、传承发展。要继续健全管理体制,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体系,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提高服务效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要继续加强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保障中医药质量安全并发挥重要作用。要持续广泛深入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和关注度,不断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